10月9日,“学院大讲堂”立足政法特色院校职能定位,面向全体教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以下简称《法治宣传教育法》)专题解读培训。本期课程紧扣全面依法治国、法治社会建设、司法行政业务与普法主题,将学院职能与普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度融合,助力教师精准把握新法要义,教研部、研究部人员参加了活动。

司法行政教研部的李楠老师以“法治宣传教育的法治化进阶”为核心,系统阐述《法治宣传教育法》与法治建设的内在关联。从立法背景维度,梳理我国四十年普法实践积淀,阐明将全民普法从“政策推动”转向“制度保障”的里程碑意义,呼应法治社会建设对规范化普法的需求;从核心内容维度,重点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首次入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公民终身法治教育等八项制度举措,结合司法行政业务中普法工作的现实要求,拆解法律7章65条的实践导向;从学院职能维度,特别强调政法院校在普法工作中的责任,引导教师思考如何将普法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教学科研、服务司法行政业务奠定坚实基础,努力奋发作为。
参与培训的教师表示,此次课程不仅填补了对新法认知的空白,更使大家清晰了自身在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中的角色定位。下一步,学院将以“大讲堂”为纽带,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学习与落地,提升能力素质,通过积极参与社会普法渠道延伸法治宣传触角,切实将政法院校的专业优势转化为服务全面依法治省的实践效能,为法治黑龙江建设的常态化、精细化推进注入专业力量。
教务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