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将笔试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10日9时至11时30分
地点: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5号楼一楼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25号)
二、审核人员范围
报名填报信息时,在“政策性加分”一栏如实填写加分项的考生。
三、政策依据
根据《公告》,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5年8月31日(含)。
四、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参加笔试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的考生须提供下列政策性加分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确认后原件予以返还。
1.报名表(报名网站打印);
2.报名表同版2寸照片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政策性加分项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附件)。
五、有关要求
1.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政策性加分资格。
2.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政策性加分资格。
3.笔试政策性加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不计入笔试总成绩。
4.笔试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间以及取得各种资格证书的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含)。
联系电话:0451-87503608
电子邮箱:szfxyzpbm@163.com
附件:笔试享受政策性加分考生提供材料参考目录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2025年11月6日